投诉须知

“我要投诉”主要受理个人和企业对我省各级公安机关执法问题或公安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的投诉。

一.请您在使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

二.为保证您的信件能够及时处理,请避免分成几封信表述同一内容或就同一内容禁止重复投诉,禁止使用侮辱性、攻击性语言,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三.对于一般性涉警投诉和举报,被提问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于较复杂的问题,未能在规定时限答复的,将会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解释说明。节假日、公休日及非工作时间提出的问题,将顺延至工作时段答复。

四.投诉人(举报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方便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反馈结果,请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网站将对您提交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填写虚假内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信息,网站工作人员有权将其作为无效件处理,不再另行告知。

六.处理结果请登录网站在个人中心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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