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向人民报告”消防专场新闻通气会

发布时间:2018-01-12 14:36 信息来源:

  1月12日,省公安厅召开“向人民报告”消防专场新闻通气会,消防总队副总队长马涛在会上表示:我省连续15年未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并且2017年全省涌现出了“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花牌坊中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杨武东、抗震救灾突出个人尤仲泽仁、高海军、罗川滨等大批先进典型,有19个集体、55名官兵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245名官兵立功受奖,总队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回顾2017年

  一是火灾防控水平持续提升。2017年,总队狠抓火灾隐患综合治理,部署开展了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高层建筑、电气防火等10余项专项治理行动,发动10万余名网格员开展消防巡查和宣传教育,创新研发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信息平台”对全省2.8万栋高层建筑实行“身份证”管理,推动省综治办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治平台,建立联防试点区域506个,改善独居老人居住场所25.4万家,1163个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社区标准,全省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部署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暑期消防安全教育行动”、“四川省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大力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组建了消防宣传服务队,深入社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年共检查社会单位59.4万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8.5万处,责令“三停”10342家、临时查封11594家,推动122家重大火灾隐患和20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消防总队连续3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二是灭火救援能力得到检验。2017年,总队建成21支支队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和20支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专业攻坚队,建立集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三队合一”的微型消防站1.9万个,推动公安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灭火救援力量更加充实。针对交通道路、危化品泄漏、高层建筑火灾、水域救援四大类重点救援领域开展实战实训,开展“砺剑”系列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和特大型石油化工火灾跨区域灭火救援实战拉动,构建起省内“2小时救援圈”,灭火救援能力大幅提升。全年,全省消防部队共接处警9.3万起,疏散营救5万余人,抢救财产价值7.64亿余元。圆满完成了十九大消防安保任务,出色地完成了“6.24”茂县山体垮塌、“8.8”普格县泥石、九寨沟7.0级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

  三是执法服务质量显著提高。2017年,总队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大力推行消防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五公开”,压缩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时限,实施多部门、多岗位联合验收模式。全年办理消防行政许可1.48万余件,全省连续多年没有出现因执法不当、执法过错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全省1019名执法监督人员分别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全省消防支、大队服务窗口全面进入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先进行列。

  筹划2018年

  2018年,全省消防部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公安部、部局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安全稳定和改革发展为主线,以转变部队战斗力生成模式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思维,大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进入冬季,天气严寒,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多,火灾风险大幅增加。省公安消防总队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以下冬季消防安全提示。

  1、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单位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堵塞或锁闭;

  3、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能够迅速疏散逃生。

  5、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6、不在居民小区建筑门厅、过道和疏散通道等处存放电动车,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物品,充电线路要有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要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

  7、节日期间,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到指定地点燃放,燃放时远离人群、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8、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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