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补发(省级)
发布时间:2016-11-01 16:49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1 16:49 信息来源: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补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境内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的申请和办理。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第四条:“国家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相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三、申请条件
已取得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相应资质
四、申请材料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4、补发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5、四川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公开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材料说明
1、提交的材料均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一式三份。
2、申请材料请参照示范文本及格式文本制作
六、办理程序
(一)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厅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二)省公安厅审批办证。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证书。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审批决定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安厅窗口: (028)86945650、86917196
(二)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dzzwdt.sc.gov.cn
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egov.sczw.gov.cn
四川省公安厅:www.jyjdzp.com
(三)投诉电话
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28)96960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28)86936179
省公安厅投诉电话:(028)86301658
流程图
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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